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108950:好评
还不错 还可以就是早餐太早了
simon:好评
1,房间布局合理,有阳台,性价比较高。2,干净卫生,装修不错,设施不新,但是健康,没有任何异味。3,早餐略简单。4,总体推荐。
会员020232:好评
特别喜欢酒店的装修风格,特别符合酒店名字山海,很大气。并且前台服务也很好,还亲自送了果盘到房间。房间也很好,床特别大,被子很软很舒服,还有一个独立的阳台。总之一切都很满意,下次来郫县一定还要入住山海酒店!!